近幾年隨著拆遷利益矛盾的激化,拆遷維權中暴力流血事件層出不窮,其中也不乏一些震驚全國的事件,從贛州明經國暴力抗拆事件到前幾個月的發生在揚州的杭集鎮抗拆事件,上述事件一再警示我們在拆遷維權時要保持理性,不要使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糾紛甚至違法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李先生在該市城中村內擁有一棟三層樓房,一樓和二樓一直出租給當地一家飯店,三樓用于自己和家人居住。2017年由于當地城中村改造,李先生的房屋在此次征收范圍內。對于此次征收的各項補償李先生均表示滿意,但是在征收前的調查過程中,拆遷方認定李先生的三層樓房均為住宅用房,李先生表示不能認可。
李先生認為一樓、二樓均出租給飯店經營,同時飯店也依法辦理了有關的審批手續和營業執照,并按期繳納各項稅費,此外李先生對于飯店每年繳納的租金也都正常納稅而且留有納稅憑證。李先生認為對于其一樓、二樓的房屋應當認定為經營性用房,按照經營性用房予以補償。
而拆遷方則以李先生的房屋審批手續上標明的房屋用途為住宅,因此只能按照住宅予以認定,并按照住宅予以補償。期間雖經過幾次協商,但始終對該房屋用途不能達成一致,李先生也一直未與拆遷方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2018年2月由于城中村改造進度要求,拆遷方通知李先生三日內必須簽訂補償協議并騰出房屋交由拆遷方處置,否則將予以強制拆除。面對拆遷方的恐嚇,李先生認為拆遷方的行為明顯違法始終不為所動,期間飯店已將有關的營業設備搬離。三天后拆遷方帶著50余人把李先生的房屋團團圍住,將李先生及家人從房屋內抬出,遂即開動挖掘機準備對李先生的房屋實施強制拆除。
李先生眼看自己的房子將要被違法拆除,奮力掙脫拆遷人員的看守,爬上挖掘機將司機踢下工作臺,致使司機摔傷,拆遷人員看到該情形立馬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也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公安人員趕到后遂要求征收部門停止實施強拆行為,并將李先生帶走。隨后挖掘機司機經鑒定屬于重傷,遂即李先生被公安機關以妨害公務罪刑事拘留,2018年3月李先生被正式批捕。在李先生被刑事拘留的第二天拆遷部門帶人將李先生的房屋強制拆除。
妨害公務罪征收拆遷過程中,尤其是強拆過程中是經常出現的罪名,本罪要求當事人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撓有關國家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首先就其主體一般要是國家工作人員,其次是依法的職權行為。而在本案中,李先生致傷的是挖掘機司機同時拆遷部門的強拆行為明顯屬于違法行為,對李先生適用妨害公務罪是明顯錯誤的。
在征收拆遷中,被征收人無論遇到任何情況都要保持理性,征收方無論作出的是通知還是直接的某一行為,只要涉及到自身的利益,法律均賦予了被征收人以救濟途徑,被征收人切不可莽撞行事,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拆遷律師_征地律師_拆遷安置律師咨詢-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