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門面房租賃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 1.調解。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調解特別適用對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實、責任含糊不究的租賃糾紛,租賃雙方就近請調委會調解通過調解,糾紛雙方,以達到既解決糾紛又不傷和氣的目的?! ?.仲裁。房屋租賃糾紛發生后,公民可以根據條款或仲裁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做出仲裁裁決,解決房糾紛。仲裁...
一、門面房租賃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
1.調解。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調解特別適用對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實、責任含糊不究的租賃糾紛,租賃雙方就近請調委會調解通過調解,糾紛雙方,以達到既解決糾紛又不傷和氣的目的?! ?.仲裁。房屋租賃糾紛發生后,公民可以根據條款或仲裁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做出仲裁裁決,解決房糾紛。仲裁具有“公正及時,程序簡便,專家斷案,依裁終局”的優勢,可以使當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曠日持久的糾纏和身心疲憊的針鋒相對?! ?.訴訟。有些租賃糾紛不愿意調解或不服調解,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將房屋租賃糾紛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的訴訟活動而做出的判決的強制力,要遠遠大于調解和仲裁。


二、租賃合同糾紛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力即喪失請求司法機關強制力保護其權利的法律制度。訴訟時效屆滿的效力對于權利人來講,其在法律上的勝訴權消滅。但是其民事上的實際權利是存在的,即其權利并沒有因為法律規定的實效制度而消滅,只是轉化為沒有法律保護的自然權利。對于債務人來講,訴訟時效超過后,債務人只是責任可以免除,但債務并沒有消滅?! ≡O立訴訟時效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以確定財產關系,加速社會經濟流轉,穩定社會經濟秩序,便利人民法院及時正確審結民事案件?! ∪?、租賃糾紛的管轄
法律規定:根據1986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批復》,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房屋修繕、租金、騰退等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雙方因房屋租賃發生糾紛而無法協商解決時,出租人和承租人應提交約定的仲裁機關仲裁。未約定仲裁的,則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提起訴訟。出租人、承租人可根據自己的便利程度,預先約定管轄法院或仲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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